关于188A是否可以购买163生意,这一直是很多新登陆188A客户所关心的一个问题,澳华移民的胡经理也接到过很多客户的相关咨询。
根据现有的移民法规定:
188A不可以直接从163手里购买生意,除非二人合股超过一年。但是此规定的真正目的是避免Recycling of Business(生意循环),希望新登陆的188A客户可以做一些别的生意,包括自创类、中型的实体店或者出口贸易等,避免出现就政策下一个小生意给三个163转892家庭做永居这种情况。但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胡经理今天也根据自己十几年澳洲商业移民的成功经验给大家一些指导意见,在什么情况下188A是可以接手163生意来做身份呢?
如果188A签证持有人可以入股到现有的163生意中,两人共同持股一年,其中188A的股份占到30%以上。另外在生意经营过程中188A必须要体现出自己对生意的独立日常管理,并且原先的163不能参与生意的日常管理。如果当188A接手后扩大了经营模式,产品种类变多,客流量和营业额都有所增加。这样多赢的局面,移民局是理解认可和欢迎的。
有个188A客户接手了163的一间餐馆,然后在原本餐馆的经营基础上运用自己的经营理念做了一些变动,包括菜系,营业时间等,结果客人比以前翻倍,餐馆知名度也提高了。最后成功拿到了永居。
所以188A购买了163生意最重要的是体现自己对生意独立的日常管理、日常管理、日常管理。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移民局并没有对163卖生意有任何限制,他们关注的重点是这个生意本身有没有被用来申请过892、890等。因为有许多163是同时经营几个不同生意的,如果一个生意被163或者188A经营过而没有进行过申请,那么188A就可以接手。
这种情况下,还需要做生意的背景查询:主要查以下几点:
1)生意开始的时间;
2)原租约开始的时间;
3)如果是加盟店就查询加盟店的开始时间;
4)查原生意自创或购买的时间;
5)查原店主的护照和签证获批时间。
有消息说一个163做完的生意,188A接手后独立做3年后就可以拿PR了。但是事实上根据移民局给胡经理的回复,压根就没有这条规定。试想站在188A客户的立场上,有谁会愿意浪费3年时间去做他人2年就能得到的永居签证?
胡经理认为,移民局并不是态度强硬地规定188A可以买或者不可以购买163生意。这还是需要个案分析,根据申请人的情况来判断。目前澳华移民已有几例这样的情况,可供实例参考。如果您有163的生意想出售,或是持188签证想购买163生意,请咨询胡经理,我们会针对您的情况,一一为您亲自指导。
网络让信息的交流更为快捷便利,利用网络平台人人都可以变成段子手、大作家,可惜的是,有很多观点和知识是不客观,不严谨,有待考证的。在此胡经理要提醒各位朋友,要冷静、辩证的看待网络上的信息发布,遇到任何移民类的问题,请求助于专业的移民律师,寻求客观公正的解答,切勿盲目跟风。
很多客人在163转892和188A转888经营生意的过程中,都碰到过员工雇佣方面的疑问:是否需要雇佣全职员工?雇佣时需要注意什么?让我们为您来一一解答这些问题。
在163转892、188A转888时,移民局对于雇佣员工、生意净资产和个人加生意净资产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条件。大家可能知道,在申请前12个月,只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中的两个即可。从第一批163客户登录澳洲做生意以来,几乎只有1%的客户选择满足雇佣员工相关的条件,这是因为:
对于小企业来说,雇佣全职员工不利于展示申请人对生意的管理
澳洲的人工费用很高,一般来说,年营业额在20万左右的生意只够供养1.5个全职员工。有些生意,比如奶吧,赚的完全是老板自己营业的辛苦钱,如果再雇佣一个全职员工,奶吧赚的净利润可能都不够支付员工的工资,造成企业亏损。
营业额在100万左右的餐馆、外卖店等,有多个全职和兼职员工是生意运作的必要条件。但对于那种营业额在20万-40万之间的小企业,我们倾向于建议申请人不要雇佣全职员工,尤其是不雇佣店长、经理级别的员工,这样才能体现主申请人亲力亲为的管理生意。如果有需要,请两位兼职员工即可。
雇佣员工一定要真实合理、符合澳洲法律规定
给员工安排班次一定要真实合理,工资要按照澳洲的法定标准来支付,养老金和工商保险一定要按时缴纳,这个细节不能忽视!最好能事先咨询会计师,并按照会计师的指导进行操作。
澳洲政府对于员工政策重点有三个: 1)打击现金交易,使用现金过多,商家就有偷税漏税和雇佣黑工的嫌疑 2)打击骗取福利,很多员工都一边打着现金工,一边还去政府领取福利3)现金支付工资有剥削员工的嫌疑,一旦有员工投诉到澳洲公平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将立案调查。从这之中我们可以看出,申请人不给自己和家人发工资是可以的,但如果有员工,尽量避免用现金支付,还有一定不要给员工少发工资,不要为了省小钱而违反规定。
如果您对雇佣员工方面还有别的疑惑,请随时联系我们:03 9620 0055